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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古蜀文明與獨立之謎





【附圖:蜀字演化】


從殷商甲骨文開始的ㄧ系列象形字來看,「蜀」可能是ㄧ個和視覺有關的文字,也就是類似觀察微生物的 scope -- microscope 、顯微鏡技術等、包含 zoom in 、zoom out 及 focus 等操作功能的綜合描述。此外,「燭」字也帶有「蜀」這個符號,因爲燭火最早可能用於近距離的觀察之用,由此又發現許多生物的分類或屬性。「矚目」、「高瞻遠矚」等詞彙也說明了「蜀」字有視覺的意義;「囑咐」則有強調、提醒之意,也是明顯化的意思。三星堆的青銅縱目凸眼雕像,是否象徵了古代蜀文化在視覺科技的高度發展呢?......頗為耐人尋味。





【附圖:三星堆古蜀文明青銅縱目凸眼雕像 / 圖片採自網路】


換句話說,「蜀」字中的符號「勹」可能是包容被觀察的微小蟲子或微生物等的容器或玻片,擺在遠古顯微鏡的目視鏡頭之下,所以後來「目」、「勹」、「虫」三個符號便構成了「蜀」字的意義。那就不知道 scope 一字是不是原來也是來自 small-things + co + peep 的組合和簡化、並且表達一種「視括瞥」(括視和瞥視或窺視) 及「視擴放」(擴視和放大看) 的概念了?

「蜀」的現代發音類似 shǔ,可能和 English 的 sight 及 visual 兩個拼音的合成有關。但是,「燭」的現代發音類似 zhú、台閩語發音 jiê,顯然有另一種發音方式,可能和象形字代表火芯、燈台或燈柱的「主」或「炷」的意義有關,也可能被引申爲自主的象徵,也就是和 English 的 sole 又可能同源,這也可能是爲什麼帶有「蜀」的「獨」字也有「自主」的意思,但是考慮到符號「蜀」和視覺觀察有關,其實「獨」字本來可能是代表「主見」。


【附圖:主字演化】


「獨」的現代普通發音是 dú 或台閩語中輕聲或入聲發音的 dô,可能與「燭」在 English 中叫作 candle 相關連,candle ㄧ字實際發音是 kandol ,可能經由 Latin (拉丁語) 中意爲「犬」的 canis 被轉化爲符號「犭」,即犬字旁,而「犬」 的普通發音類似 quǎn 或類似台閩語 kièn,它和符號 「蜀」並排組合的漢字也就是「獨」字。

可見,「獨立」的基本意義可能就是自己有主見,甚至有指引方向、解惑指導的性質,就是和 English 的 direct 或 direction 也有可能系出同源,其意義不只是代表「不攀緣」、「不依靠」的 independence (沒有做依附攀恃之名詞,中文多轉譯「獨立」) 而已。也就是說,ㄧ個地點或地區能夠具備有主見的 statement,纔可能成爲ㄧ個真正足以自立自主的 state,而這個基本的 statement 在現代國際社會中通常也就是所謂的「憲法」 -- constitution。

話說回來,古蜀文明的考古研究是否曾經有遠古顯微鏡或其它光學儀器的神秘文物出土呢?......這可能是一個千古之謎吧!


嚴格來說,English independence 一字不是「獨立」的意思,而是「沒恃攀依附」,類似「不依賴」或「不攀附」之意,現代中文似乎有點曲解了 independence 的本義。

漢字文化「獨立」一詞出自《論語.季氏篇》,本義是指「一人獨自站立」。後世《說文解字》又說「獨,犬相得而鬬也。从犬蜀聲。羊爲羣,犬爲獨也。」,也就是說「獨」也可能是一個約略形聲拼音文字如 English  dogs (狗眾;狗數複。但此處可能有「鬥得于狗眾相」之意即意通「犬相得而鬪」,也就是轉換自「dogs = ddogss 省一個 d 省一個 s = 鬥得于狗眾相) 的語音漢字,而且是複數的含意,或是有「狗互相鬪著玩耍」的意思,所以古人說「獨立」也有可能代表「自己一個人玩耍而沒有玩伴」之意,因爲「立」字的象形字本是單一人形立於地面上的圖示,再後世纔被引用到政治方面的事情,但應該比較偏向「只跟同類一起玩耍而排斥異類參予」這方面的意思,差別的只是「羣」爲「羊只跟羊玩耍」而「獨」爲「犬只跟犬玩耍」即接近比較排斥外來者或異種異類的 nationalism (內省的思義、內地一圈人就是唯一的全體之思義,中文或譯「國家主義」) 或 racialism (類種的思義、類族的思義,中文或譯「種族主義」) 之類,似乎不是很嚴肅的一種政治術語。嚴肅的話應該用 independence,即「沒恃攀依附」。

所以,看出端睨了嗎?......「只求合群而反對獨立」的思想其實也可能是一種強迫式的族群意識,就古人的概念而言就像在說「我們反對你們這些犬兒們只是自己鬥陣玩在一起,你們一定要加入我們這些羊群、和羊兒們玩玩『羊犬大亂鬥』的群體遊戲」!......然而實際上,那不就是牧羊犬最擅長的遊戲嗎?


不過,漢字文化的古籍《荀子》曾經用了很多「獨立」的字眼,如「...... 故善用之,則百里之國足以獨立矣;不善用之,則楚六千里而為讎人役。故人主不務得道,而廣有其埶,是其所以危也。......,也就是說「國家的主人有道,就算小國還是能自己搞得不錯;但是若國家的主人無道,就算大國還是會被敵國支配。而且,無道之國愈是到處殖民擴張就會更加危險。」(其中「埶」字是「藝」的本字,早期有「園藝植栽」之意,此處引申爲「殖民擴張」的含意);......故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這是說「天下只有一種法律,也就是合乎人權理念的法律,沒有其它可以獨立運作並且將其他人視為另一種異類的法律」,沒想到吧!漢字文化的「人權理念」竟然是出自後世被歸類爲「性惡說」的「荀子」。(P.S. 參考〈《荀子》之「惡」的內涵〉-- https://lsdesignworld.blogspot.com/2019/08/blog-post_10.html)


所以無論如何,單就漢字文化的「獨立」一詞來說,要不要獨立及能不能獨立的主要權衡因素在《荀子》中已經講的很明白,第一個重點就是「志同道合」的考慮,如果雙方「道不同」或「道不通」或某一方「無道」或「霸道」之類,那麼寧可各自獨立就好,以免造成自取其辱的結果。反之,若雙方志同道合或價值觀一致,又能互相彌補充實對方的欠缺、共同追求更美好的道德理想,那麼自然就沒有彼此獨立於對方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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